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17,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浦区上海金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购买药剂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青浦区,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金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购买药剂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提供及运输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产品制造商(制造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括乙酸钠或醋酸钠,同时需提供能证明生产能力的环评批复等材料)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1个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时该制造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括乙酸钠或醋酸钠,该制造商需提供能证明生产能力的环评批复等材料);(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经营备案证明包含上述规格药剂的销量等。(3)投标人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仓储运输体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须提供银行在开标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或良好的企业资信(投标时须提供AA级及以上企业资信证书原件或复印件);(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金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购买药剂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428-439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9-z9487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用户指定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18744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8744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5-17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24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的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17 10:00:00至2019-05-24 1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上传完成之后,投标供应商须携带所上传资料的原件至青浦区沪青平公路5630号4号楼401办理原件现场资料核查,并缴费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6-06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6-06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5630号4号楼401。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伍份(一正四副),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浦区沪青平公路5630号4号楼40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金中路5号 | 地址:青浦区沪青平公路5630号4号楼401 | |
邮编:201700 | 邮编:201700 | |
联系人:张丽娟 | 联系人:陈洪超 | |
电话:59261937 | 电话:13331998580 | |
传真:59261937 | 传真:39808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