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2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盘龙城开发区盘龙一路两侧环境整治维修工程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HP2019-05-16-DHJS,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盘龙城开发区盘龙一路两侧环境整治维修工程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盘龙城开发区盘龙一路两侧环境整治维修工程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武汉市黄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P2019-05-16-DHJS
(二)项目名称:盘龙城开发区盘龙一路两侧环境整治维修工程
(三)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175.00万元(招标控制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招标内容:盘龙城开发区盘龙一路两侧环境整治维修施工招标
(1)项目包编号:HP2019-05-16-DHJS
(2)项目名称:盘龙城开发区盘龙一路两侧环境整治维修工程
(3)类别:工程施工
(4)质量等级:合格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工期:30日历天。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五大员”身份证、上岗证、社保证明、劳动合同(需提供网上社保账号和密码以供现场查询);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自2016年3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页以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公司注册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或免税证明文件及拟派项目部成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五大员)人员社保缴纳凭证;
8、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犯罪记录”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9、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员工劳务纠纷(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10、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5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
11: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一次性审查,不接收补充资料)。
(二)报名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及逐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复印件一套,页码连续,如出现缺页掉页内容缺失概不负责(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正本及所有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二代)、项目经理身份证(二代)劳务合同、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和密码,在现场由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对,未核对视为无效);资质证书正本及所有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及所有副本;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并提供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1、2、3)缴纳税收及近三个月(1、2、3)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拟派项目部成员(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五大员)人员社保缴纳凭证(同时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和密码,在现场由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对,未核对视为无效)、二代身份证;在政府采购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并提供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自2016年3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提供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页以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上述资料(包括括号内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前川百秀街55号百秀名居301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9时30分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黄陂区前川百秀街55号百秀名居301室)
(二)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前川百秀街55号百秀名居301室
联系人:李顺安电
话: 139956317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 人:李梦婷电话:027- 61871742
七、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