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大冶市胜辉资产托管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黄石武钢资源集团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三标段金山店余华寺、金东小区、新工人村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黄石-大冶,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大冶市胜辉资产托管服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冶招,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冶招[2019]165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武钢资源集团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三标段(金山店余华寺、金东小区、新工人村) (项目名称)已由 国务院(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国发【2016】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冶市胜辉资产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中央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大冶市胜辉资产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大冶市金山店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10986320.85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其他: 因公告模板框架有限,针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近三年(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房屋维修改造工程业绩【业绩起算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证(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工程 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不含临时证)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9 年6 月4 日至2019 年6 月9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6 月27 日09 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区(具体见一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二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冶市胜辉资产托管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大冶市机械市场内 |
地 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山阴路立新村沿街商住楼308室 |
邮 编: 435100 |
邮 编: 435100 |
联系人: 雷彤 |
联系人: 柯工 |
电 话: 13972780964 |
电 话: 1517211099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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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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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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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19 年 6 月 4 日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