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02,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南充营山县城市中水回用工程EPC项目,所属区域:四川-南充-营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营山县城市中水回用工程EPC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营山县城市中水回用工程EPC项目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营发改投资【2019】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投入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投资【2019】3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9053101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营山县城区。
2.2招标范围:进行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预算编制等内容。
2.3建设规模:建设中水厂一座,规模1万m³/d,配套建设中水输水管,管径DN400,球墨铸铁管,长度约4200米。
2.4计划工期:本EPC项目建设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为勘察、设计、施工(EPC)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的企业法人;
(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和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名,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 01日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9 年 07月 06日23时 59分登录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 CFCA 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962523)。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7月22日9时30 分,地点为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充市涪江路19号五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营山县北坝横街10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817-822102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28-86669985
2019年6月
相关资料下载:营山县城市中水回用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6.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