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0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彭浦镇党群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幕货物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彭浦镇党群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幕货物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彭浦镇党群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幕货物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627-312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9-60253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彭浦镇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幕货物项目,供货安装期限为40天,预算资金为1345110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供货安装期限为40天
7、采购预算金额:134511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34511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7-05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12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被授权人身份证;4.“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需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注:所有上传材料需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7-05 18:00:00至2019-07-12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成功后须于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前往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进行现场提交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需提交的资料:与网上所需上传资料相同。所需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交地点: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208室。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7-26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7-26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陕西北路917号3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一正四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灵石路725号 | 地址:陕西北路917号 | |
邮编:200072 | 邮编:200040 | |
联系人:吴加柱 | 联系人:赵敏 | |
电话:15221120746 | 电话:13764990712 | |
传真:/ | 传真:021-52137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