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地籍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乐山-中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加入时间: | 2019.07.0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09,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乐山2019年地籍测绘服务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乐山-中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招标编号:511102201900017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地籍测绘服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02201900017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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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09 09:46 |
采购人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140号,联系方式:辜先生,1398136858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二楼,联系方式:其余相关事宜咨询:罗先生 闵先生 0833-2193260,报名确认和谈判文件获取,谈判保证金缴退事宜咨询:徐女士 0833-2192933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罗先生 闵先生,电话:0833-2193260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丙级及以上地籍测绘资质且年检合格;
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 20.2.1 (1)款”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7-10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7-16 17:3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1、报名方式(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①持单位介绍信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为春华路南段422号工商银行二楼。下同) 现场报名;②单位介绍信扫描件传至2738740955@qq.com邮箱进行网上报名;③单位介绍信传真至0833-2192933进行电话报名。(介绍信内容至少包含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报名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接收磋商文件及相关材料的邮箱地址)。④允许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成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家报名。2、磋商文件获取:报名后免费获取。采购中心以2738740955@qq.com邮箱发送至报名供应商在介绍信中提供的邮箱。仅从网上直接下载磋商文件但未按照上述报名时间、方式以及获取磋商文件的视同无效。若有澄清或更正通知,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同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提供的邮箱,采购中心不作口头通知,因提供的邮箱地址错误或未能及时知晓澄清或更正通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详见本公告“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详见本公告“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7-24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7-24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二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7-24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二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一)金额:人民币2000元。
(二)递交:
方式一(转账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报价人账户转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称:工行乐山市春华路支行;
账户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会计核算支付中心;
账号:2306382109126413044
注:转账时在摘要栏填写“采购中心保证金”字样。
2、报价人凭转账凭证(原件、复印件均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采购代理机构将收取凭证复印件。
方式二(保函方式):
1、报价人可采用保函形式。保函格式内容可参照本文件提供的格式也可自行设计。保函保证范围及保证金额、保证期间低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内容要求以及缺少保证人公章、报价人名称的将作为无效保函。
2、报价人凭保函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采购代理机构将收取保函原件。
(三)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除摘要栏填写外)将视为报价保证金无效。
(四)磋商保证金退还及不予退还情形见本文件本章第17条。 |
预算金额(元) |
0 |
采购品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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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划分 |
S912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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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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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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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