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濮阳清丰县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濮阳-清丰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河南省鸿鑫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QC,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点击下载]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
二、采购项目编号:QC[2019]020
三、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自行承诺);
3.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业务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和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二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在相关网页查询结果,如有违规记录将取消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采用资格后审。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 2019 年 8 月 21日至 2019 年 8 月2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ggzy.com:89/)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39338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0371-85519951。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 五 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五 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清丰县城关镇春晖路28号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方式: 0393-7237845
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鸿鑫健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开州路与人民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53937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