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广安区恒升镇老场村路灯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广安-广安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08.21 | 截止时间: | 2019-8-27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2,截止日期:2019-8-2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安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广安区恒升镇老场村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广安-广安区,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511602201900026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广安区恒升镇老场村路灯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22019000268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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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8-21 18:54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18181812866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15栋7层709号,胡先生,028-87337757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胡先生,028-87337757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6.2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具有路灯(灯具或光伏设备)生产或销售经营范围的企业。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
询价通知书自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6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5幢1001号现场 (地址)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9-08-22 09:00到2019-08-26 17:00 |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5幢1001号 |
采购文件售价 |
300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询价通知书自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6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5幢1001号现场 (地址)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9-08-28 08:30到2019-08-28 09:00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5幢1001号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
2019-08-28 09:00 |
开标时间 |
2019-08-28 09:00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
广安市枣山园区枣山大道东段9号5幢1001号 |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人民币6400.00元(大写:陆仟肆佰元整)。
交款方式:电汇、银行转帐、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用途)。
收款单位: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光华支行。
银行账号:156614330。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15:00点前(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
注:不满足以上询价保证金缴纳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未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全额退还(无息)。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
预算金额 |
32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路灯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本次采购项目共计采购太阳能路灯6米杆高100套。采购内容包含太阳能路灯全套成及基坑打孔、C20混凝土浇筑及安装调试服务,安装地点由采购人指定。(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
其他补充事项 |
采购预算金额:32万元;监督部门: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电话:0826-2243023;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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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路灯,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