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6,截止日期:2019-09-16,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佳木斯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敖其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敖其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佳木斯-郊区,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代理:黑龙江亚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敖其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407G19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敖其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佳郊发改发【2017】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国投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敖其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敖其镇赫哲新村西侧,赫哲民族风情园北侧。
2.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建设规模893平方米,建筑楼数1栋,建设层数2层,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9年10月20日至2020年07月30日,工期28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484545.5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失信行为记录。
3.3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施工员岗位证书)、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1人。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的业绩佐证材料,并附中标备案通知书、施工合同,缺一不可。
3.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针对本工程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08月26日16时00分至2019年08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应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未在下载招标文件期限内完成网上企业登记,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6.3投标人须于2019年09月16日09时30分前携带资格证明原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7. 其他
7.1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其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政裁定进行查询,对存在行政裁定记录的不得投标。
7.2潜在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ztb.hljjs.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公北路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14547778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亚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解放路408号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454-8179777
日 期:2019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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