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民医院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内江-威远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民医院/四川利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09.16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16,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内江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内江-威远县,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四川利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民医院,招标编号:511024201900025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民医院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24201900025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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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9-16 09:43 |
采购人 |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威远县严陵镇东街112号,联系方式:唐琪明,1899051903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利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二环路西南段265号3楼,联系方式:龙女士,0832-581678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龙女士,电话:0832-5816789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9-17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9-23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利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威远县二环路西南段265号3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利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威远县二环路西南段265号3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9-27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9-27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利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9-27 14:45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利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人民币):2980.00元
交退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收款单位:四川利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威远分公司。
银行帐号:5105 0168 7508 0000 093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远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财务咨询电话:0832-5816789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响应包件分别出具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响应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保证金)。受益人为四川利阳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必须在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 递交和退还保函原件时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
预算金额(元) |
149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电能 |
行业划分 |
D44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备注 |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4.9万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威远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8237752。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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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医院,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