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辽宁省财政厅机关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9-17,公告主要内容为:沈阳辽宁省财政厅机关省直单位网络租赁定点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LNZC2019-0435)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沈阳,所属行业分类:网络,招标代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辽宁省财政厅机关,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省直单位网络租赁定点采购(编号:LNZC2019-0435) 的采购公告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辽宁省财政厅机关委托,对 省直单位网络租赁定点采购(编号:LNZC2019-0435)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互联网专线(表1) | 详见附件中采购文件 |
2 | 本地数据专线(表2) | 详见附件中采购文件 |
3 | 跨市数据专线(表3) | 详见附件中采购文件 |
4 | 互联网IP(表4) | 详见附件中采购文件 |
二、兼投兼中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4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0.00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报价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供应商上一年度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2,提供在谈判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上述材料提供1或2中任意一项均可;资信证明文件中单位名称须与报价供应商一致,但不限定必须为本项目出具。)
(6)报价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7)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信息产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访问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09月20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公告附件
七、供应商报名登记
供应商请登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政府集中采购系统(网址http://jzcg.lnsggzy.com/SitePages/default.aspx),点击“供应商”按钮,登入后进行报名登记,登入账号一般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注册的账号,密码首次登入为8个1。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 2019年09月20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 。
九、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即日起至 2019年09月20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
十、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质疑咨询:024-23447785、024-23447750
十一、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地 址: 辽宁省和平区南京北街103号
项目联系人: 曹冬喆
联系电话:13700009943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综合楼A座515室。
项目联系人:张松华 、张俊杰
联系电话:23447701、23447739
传 真: 024-23447752
合同咨询:024-23447772
保证金咨询:024-23447726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61 820 010 400 315 67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