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勘察设计一标
(JNSJ-1) |
负责本项目工程(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环保、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收费、监控、通信、隧道机电系统,养护、服务、房屋建筑等))的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工作、征地拆迁图汇编、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技术规范、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限价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工作,以及按招标人招标规划中的招标子项目划分分拆概算、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2条以上且总长不少于100公里高速公路勘察设计、1座特大桥(单孔跨径不小于180米)的勘察设计、2座隧道(每座单洞不少于500米)、2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以上业绩可为单独业绩或某项业绩中含此工作内容,同一业绩中包含以上两项或多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或2016-2018年度)平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未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路线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分项负责人。
3.路线交叉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4.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桥涵分项负责人。
5.隧道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隧道分项负责人。
6.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资格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7.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交通安全工程分项负责人。
8.机电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机电工程分项负责人。
9.房建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房建工程分项负责人。
10.环境保护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环保绿化分项负责人。
11.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基或路面分项负责人。
12.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勘察分项负责人。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严禁转包及违规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双院制咨询一标
(JNZX-1) |
本项目工程(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环保、绿化、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收费、监控、通信、隧道机电系统,养护、服务、房屋建筑等))的勘察成果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双院制咨询;沿线所有涉路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编制(包含但不限于涉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输油管道、电力线路、燃气管道等)以及隧道工程、特大桥工程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编制及后续服务,直至通过审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 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2条以上且总长不少于100公里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1座特大桥(单孔跨径不小于180米)的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2座隧道(每座单洞不少于500米)的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2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以上业绩可为单独业绩或某项业绩中含此工作内容,同一业绩中包含以上两项或多项业绩可分别计算。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或2016-2018年度)平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小于1。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未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路线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分项负责人。
3.路线交叉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4.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桥涵分项负责人。
5.隧道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隧道分项负责人。
6.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资格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师资格,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7.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交通安全工程分项负责人。
8.机电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机电工程分项负责人。
9.房建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房建工程分项负责人。
10.环境保护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环保绿化分项负责人。
11.路基、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路基或路面分项负责人。
12.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勘察分项负责人。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严禁转包及违规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淸、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申请人在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企业在报名期限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公开截图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査,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
3.6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3.7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8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