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伊犁州妇幼保健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1,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伊犁采购信息化软件系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伊犁,所属行业分类:软件,招标代理: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伊犁州妇幼保健院,招标编号:1940xzjP134,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1940xzjP134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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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一标段 | 1 | 750000 | 套 | 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软硬件建设1套 |
2 | 二标段 | 1 | 250000 | 套 |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 |
3 | 三标段 | 1 | 890000 | 套 | 数字化产科管理平台1套 |
4 | 四标段 | 2 | 187000 | 套 | 实验室冷链温控系统2套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一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公安部颁发的web应用防火墙销售许可证;具有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4.3 二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获得《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须满两年。测评机构提供本单位人员的CISP证书;
4.4 三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医疗器械,并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5 四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i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加盖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11 至 2019-10-16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伊宁市解放路77号新天地购物中心9楼)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上所要求的资料于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下午19:30在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伊宁市解放路77号新天地购物中心9楼)报名。 (以上资料必须于报名截止前提供原件及三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递交至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公证件且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01 16:30:0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伊宁市解放路77号新天地购物中心9楼)会议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11-01 16:3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伊宁市解放路77号新天地购物中心9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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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一标段 | 12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812010312010136147390 | 转账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
2 | 二标段 | 4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812010312010136147390 | 转账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
3 | 三标段 | 15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812010312010136147390 | 转账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
4 | 四标段 | 3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812010312010136147390 | 转账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韩绪
联系电话: 18699906566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2、采购人名称: 伊犁州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霍玉华
联系电话: 130313648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伊犁州财政局国库处
联系人: 陈浩
监督投诉电话: 0999-8075070
附件信息:
二次招标公告-妇幼保健院.doc
25.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