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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电务段公开询价公告
2019-10-12 02:51:3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南-新乡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19.10.11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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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新乡新乡电务段公开询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新乡,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招标编号:发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新乡电务段公开询价公告

时间:2019-10-11 11:15:05 编号: 发布:新乡电务段


新乡电务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电动车
二、项目编号:XDXJ2019-09-WZK-08
三、询价物资及技术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动车
详见参数

8

四、有关要求
(一) 询价要求及供货说明
1)生产商或经销商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
2) 成交单位在供货时,需提前与使用部门再次确认产品规格、型号。
3)质保期: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三包”服务,电机质保不得少于2年,电池质保不得少于2年,整机及其他主要零配件需与采购方签订质保协议,明确质保内容、周期。
4)供货周期、地点:须在接收到采购订单后30个工作日内送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协商解决。
5)所有招标物资报价为物资到站落地不含税单价,到站为使用单位指定材料仓库。
6)成交供应商负责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安装、设备配置、技术指导等,调试完毕运行正常后,双方进行验收交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7)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质保期三年,在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由成交人担负全部责任。
8)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由成交供应商免费负责,提供7*24报修服务。成交供应商自接到服务通知(传真、信函、电话)始,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或更换,并作出相应解释。质保期外,成交供应商提供设备维修,不得借故推诿,且维修费优于市场价格。
9)设备交付使用后,按我段要求及时派人进行跟踪服务,免费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上门维修、维护、更换。
(二)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明细。
五、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参与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不在总公司(部)、郑州铁路局通报期;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总公司(部)、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总公司(部)、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须附声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具备完善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够为产品后续使用提供技术支持,并在使用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响应,必要时安排人员到现场处理;
4、经销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备合法授权,在投标时应能提供相关授权或经销证明资料,成交后携带原件进行复核。
5、对成交供应商提供设备进行真伪查询,凡不能满足要求的,整批产品退回。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要求:
1.请于2019年10月15日18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含运杂费到指定地点落地价),密封送达或特快专递(封皮标明项目名称、编号、标段)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电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提交时间以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价。
3.报价内容应包括:报价单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价产品资质证明、服务承诺等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胶装成书本状。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人需在询价结果公示三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新乡电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资质复核。
4.报价时必须写明每种物资的品牌、生产厂家、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和质量保证期及附照片,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如某种物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或质量无法保证,经评审将不能 成交。
5.所有报价(含单价、总价、价格组成等)必须打印,手写或涂改的均为无效投标(签名除外)。
6.物资描述中注明建议生产厂家(品牌),仅限于对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当 成交单位供应的非标注参考生产厂家(品牌)的物资首次发生质量问题时,可更换自认为质量高于该物资的其它生产厂家(品牌)的物资;如更换的物资再次发生质量问题,则须按照公告标注的建议生产厂家(品牌)供应,结算时按该项物资 成交价执行。 成交单位如拒不执行上述条款的,询价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进行评价、处理。
7.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所需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七、采购规则
1. 经评审的最低价 成交原则。在符合本公告和询价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本金最大的供应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我们将通过“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发布结果公示和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2. 询价明细 成交注的数量为预估值,供应数量会随生产需求调整而变更,按实际用量结算。
八、投标报名
通信地址:新乡市卫滨区人民路574号 新乡电务段物资科
邮编:453000
收 件 人:苏工
电话:0373-2124218
2019年10月11日

附  件:请登录查看附件



关键字:交通运输,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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