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吴中区临湖镇牛桥港、石巨角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所属区域:江苏-苏州-吴中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50103040071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吴中区临湖镇牛桥港、石巨角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07102 | 项目名称 | 吴中区临湖镇牛桥港、石巨角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07102001001; | 标段名称 | 吴中区临湖镇牛桥港、石巨角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10月1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10月31日 | ||||||||||||||
工程类型 | 水利 | ||||||||||||||||
公告信息 |
吴中区临湖镇牛桥港、石巨角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19-135) 1、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的吴中区临湖镇牛桥港、石巨角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工程已经吴水发[2019]85号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及镇自筹,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吴中区临湖镇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临湖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吴中区临湖镇牛桥港、石巨角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整治河道长约300米,并安装水净化处理设备一套。 (3) 工期: 62 天(日历天),计划工期:2019年11月 1 日至2019年12月 31 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属于2019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水利-Ⅱ、Ⅲ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要求: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项目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⑥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a)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属于2019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水利-Ⅱ、Ⅲ组),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b)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即生态系统水质处理设备提供及安装单位)企业资质应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建造师且注册在联合体成员方。 c)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开标时必须由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持身份证亲自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0)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11)企业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无 (12)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万立方米。 6.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9年10月14-18日9:00至下午15:00。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F资格预审室三报名箱。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7. 其他:--------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及复印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弃土堆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万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协议书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镇级及以上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含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 (6)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有)。 (7)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在资料首页(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上所有材料一并封袋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报名材料箱。 8.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1)~(7)资料在投标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所有原件,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9.本工程采用《采用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合格性评审》进行评标。 10.招标人地址:临湖镇 招标联系人:沙晨斌 传真: 电话: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9-11楼 邮编: 215000 E-Mail: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苏招E1081 13.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9/10/12 至2019/10 /18 项目法人: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0年12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吴中区临湖镇牛桥港、石巨角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19-135) 1、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的吴中区临湖镇牛桥港、石巨角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工程已经吴水发[2019]85号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及镇自筹,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吴中区临湖镇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临湖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吴中区临湖镇牛桥港、石巨角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整治河道长约300米,并安装水净化处理设备一套。 (3) 工期: 62 天(日历天),计划工期:2019年11月 1 日至2019年12月 31 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属于2019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水利-Ⅱ、Ⅲ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要求: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个人;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方可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项目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⑥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a)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属于2019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水利-Ⅱ、Ⅲ组),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b)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即生态系统水质处理设备提供及安装单位)企业资质应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建造师且注册在联合体成员方。 c)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开标时必须由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持身份证亲自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10)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11)企业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无 (12)本项目弃土堆场(排泥场)由投标单位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万立方米。 6.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9年10月14-18日9:00至下午15:00。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F资格预审室三报名箱。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7. 其他:--------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及复印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复印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5)弃土堆场(排泥场)需由投标单位自行落实解决,弃土堆场容量不少于1万立方米。投标单位须提供弃土堆场(排泥场)意向协议书原件(协议书需写明弃土场提供单位同意本项目土方堆放的相关说明,否则视为无效),协议书包括土方堆场的地点、容积、运输线路、堆场的照片、联系人签字、联系电话等资料。弃土堆场(排泥场)协议书须经镇级及以上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含联系人签字及联系电话)。 (6)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有)。 (7)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在资料首页(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上所有材料一并封袋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报名材料箱。 8.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1)~(7)资料在投标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所有原件,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9.本工程采用《采用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合格性评审》进行评标。 10.招标人地址:临湖镇 招标联系人:沙晨斌 传真: 电话: E-Mail: 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9-11楼 邮编: 215000 E-Mail: 联系电话: 上岗证号:苏招E1081 13.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9/10/12 至2019/10 /18 项目法人: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19年10年12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