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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190370-02SG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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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土建总包(二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19]1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02443.4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502443.43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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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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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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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土建总包(二标段)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东至横江大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万寿路,北至定山大街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筒结构 |
2.6 工期要求: 868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60481.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江北新金融中心二标段为 11#地块、14#地块及 17#地块(地下空间二区 1 段 2a1 基坑),主要包括 150m 塔楼 1 栋,100m 塔 楼 2 栋,60m 塔楼 2 栋以及部分裙楼,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20 万 m2。土建总包,包含结构及一般建筑、结构工程施工、现场施工总承包管理等。 |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00000 m2;建筑物层数:31 层;其中地上层数:31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150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60481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69030.34 m2;幢数:5 幢;钢结构跨度:12.8 m;重量:262442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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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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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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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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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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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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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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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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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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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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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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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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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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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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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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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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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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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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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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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6 年9 月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中单体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上且建筑总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车库除外)施工总承包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可,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高度及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和高度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数据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能体现建筑面积或建筑高度,必须提供可体现相关数据的设计院出图章的竣工图纸;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且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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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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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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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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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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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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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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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0月14日10时14分到 2019年10月21日10时14分为止 |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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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有限数量制评分标准如下(满分100分):
8.3.1财务状况(满分10分)
资格预审申请人2018年度净利润>6.0亿元的,得10分;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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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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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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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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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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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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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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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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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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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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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8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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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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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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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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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3837516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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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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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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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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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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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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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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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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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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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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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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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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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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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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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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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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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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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下午
时
分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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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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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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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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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190370-02SG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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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江北新金融中心一期土建总包(二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19]10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02443.4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502443.43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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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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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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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土建总包(二标段)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东至横江大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万寿路,北至定山大街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 |
2.5 结构类型: 框筒结构 |
2.6 工期要求: 868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60481.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江北新金融中心二标段为 11#地块、14#地块及 17#地块(地下空间二区 1 段 2a1 基坑),主要包括 150m 塔楼 1 栋,100m 塔 楼 2 栋,60m 塔楼 2 栋以及部分裙楼,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20 万 m2。土建总包,包含结构及一般建筑、结构工程施工、现场施工总承包管理等。 |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00000 m2;建筑物层数:31 层;其中地上层数:31 层;其中地下层数:0 层;建筑物高度:150 m;其中地下室面积:0 m2;造价:60481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69030.34 m2;幢数:5 幢;钢结构跨度:12.8 m;重量:262442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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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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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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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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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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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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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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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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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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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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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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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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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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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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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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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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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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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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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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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6 年9 月1 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中单体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上且建筑总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车库除外)施工总承包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可,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高度及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和高度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数据为准,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能体现建筑面积或建筑高度,必须提供可体现相关数据的设计院出图章的竣工图纸;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且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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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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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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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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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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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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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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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0月14日10时14分到 2019年10月21日10时14分为止 |
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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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有限数量制评分标准如下(满分100分):
8.3.1财务状况(满分10分)
资格预审申请人2018年度净利润>6.0亿元的,得10分;4.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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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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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江北新区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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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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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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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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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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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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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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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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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81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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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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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3837516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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