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曹路镇村居垃圾厢房改造工程(第一批)的招标公告
2019-10-14 18:06:2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上海-浦东新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0.1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4,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曹路镇村居垃圾厢房改造工程第一批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曹路镇村居垃圾厢房改造工程(第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磋商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7)见七、其他事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路镇村居垃圾厢房改造工程(第一批)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011-065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H2019-01-117)

3、预算编号:01-19Z0317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曹路镇,主要内容为曹路镇村居垃圾厢房改造,最高投标限价为126.67万元(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清单)。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施工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266700.00元(国库资金:12667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14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21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14 15:00:00至2019-10-21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0-25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0-25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响应文件副本叁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2)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有效期自2019-10-14 15:00:00起至2019-10-21 15:00:00止。二)接其他资格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浦东新区民春路38号 地址: 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
邮编: 201209 邮编: 201206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人: 陈智霞
电话: 15900732052 电话: 13661908421
传真: / 传真: 021-58458921

 

关键字:工程,上海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