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19,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西宁2019年大通县学前教育普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西宁-大通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中鼎安公招(货物)2019-050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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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19年大通县学前教育普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包一 | 1 | 2300000 |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2 | 2019年大通县学前教育普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包二 | 1 | 2670000 |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3 | 2019年大通县学前教育普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包三 | 1 | 2710000 |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企业和法人截图。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10-19 至 2019-10-25 19:55:03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3: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2层12201室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12 09:30:00
七、 投标地址: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竞谈室(2号)
八、 开标时间: 2019-11-12 09:30:00
九、 开标地址: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竞谈室(2号)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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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2019年大通县学前教育普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包一 | 40000 | 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82010000000535590 |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收款单位: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
2 | 2019年大通县学前教育普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包二 | 50000 | 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82010000000535590 |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收款单位: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
3 | 2019年大通县学前教育普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包三 | 50000 | 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82010000000535590 |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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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项目采购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中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伏女士
联系电话: 0971-8290400
传真: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写字楼4号22层12201室
2、采购人名称: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971-2722388
传真: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园林路3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0971-2720177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2019年大通县学前教育普惠提升设备采购项目最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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