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21,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伊犁物资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伊犁-霍城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编号:XJJZ-YL-2019-195,招标文件售价:1.发售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XJJZ-YL-2019-195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一包 | 1 | 268600 | 批 | 办公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2 | 二包 | 1 | 65600 | 批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3 | 三包 | 1 | 170000 | 批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
4 | 四包 | 1 | 119000 | 批 | 业务车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疆外企业需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述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采购公告上网后] (查询截图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4)集中踏勘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和答疑。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19-10-21 至 2019-10-23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5室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来人获取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20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10-24 16:0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5室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10-24 16:00:00
九、 谈判地址: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40号九城商务楼3楼315室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一包 | 5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分行边境经济合作区分理处 | 6500 1650 9000 5250 6394 | 电汇、网银 | |
2 | 二包 | 12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分行边境经济合作区分理处 | 6500 1650 9000 5250 6394 | 电汇、网银 | |
3 | 三包 | 3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分行边境经济合作区分理处 | 6500 1650 9000 5250 6394 | 电汇、网银 | |
4 | 四包 | 2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分行边境经济合作区分理处 | 6500 1650 9000 5250 6394 | 电汇、网银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凡愿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证件及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2018年纳税证明,提供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及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以上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三套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2、凡愿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证件及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2018年纳税证明,提供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及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经销商且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或总代理产品销售授权书。以上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三套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所提供厂家证件需加盖厂家行政公章)。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其他事项: /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寒
联系电话:13909990794
传真:0999-8997328
2、采购人名称:霍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黄涛
联系电话:1869997768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霍城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季璐
监督投诉电话:0999-7856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