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海门市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门,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海门市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3206840308000113,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840308000113 | 项目名称 | 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 | ||||||||||||||||||||
标段编号 | A3206840308000113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工程总承包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年10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9年11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市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市北部新城,基地东靠日新路、北靠红海路、南临河海路、西靠新园路。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1359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04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148.4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约6815.78平方米),本工程共6栋9层住宅、5栋25层住宅、7栋配套用房、1栋地下汽车库(局部人防)。 2.1.3合同估算价:391743352.2元 2.1.4工期要求:930日历天(其中前期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报批、报建等9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审图报批报建30日历天,施工工期8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一、前期工作内容: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土地证、立项手续由招标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用地批准书;3、人防工程建设审批;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含人防、技防、配套设计);6、抗震设计审查;7、消防审查;8、气象审查;9、委托质量监督;10、委托安全监督;11、施工许可证;12、符合绿色二星建筑相关要求等。 二、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含地下室及基础设计)、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消防、人防工程、基坑支护、钢结构、标识标牌、门窗、智能化、景观绿化、绿色建筑、抗震支架设计、公共部位内装修、综合管线、PC深化等]、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地块按绿色建筑二星标准设计,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其设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三、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设备工艺流程设计、采购与维护,具体包括电梯、人防设备、装修等涉及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 四、施工内容: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的建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含场地平整、河道处理、施工临时围墙等)、基坑围护、人防工程、桩基、土建及安装工程(含水、电、消防、暖通、弱电等内容)、专业工程(公共部位内装修、门窗、钢结构、智能化、电梯等)、室外配套工程(含围墙、化粪池、道路、给排水、门卫、小区内配电房、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弱电管道等内容。另综合管线不包括室外电信、联通及移动、路灯、供电、供水、煤气等管线施工),抗震支架、信报箱、标识标牌及停车划线施工安装、遮阳卷帘、太阳能热水器、样板房装修、亮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海绵城市设计及施工、健身器材及儿童游乐设施、桩基工程检测等工程。 五、验收移交保修: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地块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具备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设计单位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施工单位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必须为在本投标单位的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3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证必须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须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面积及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3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图合格证书,面积及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必须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审查机构出具。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C)施工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3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证必须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须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面积及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自2017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 年1 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17年1 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7 年1 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只认可独立投标单位的业绩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企业业绩。分包单位业绩不予认可。 3.7一家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只能接受一家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联合投标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0 月21日至2019年11 月26日9 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1月26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差额履约担保若中标总价比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总价与招标控制价(391743352.2元)的差值向招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差额履约保函在中标结果公告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差额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整体工程完工止。)注:若中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差额履约担保,则取消中标资格。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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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招标公告
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市海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市北部新城,基地东靠日新路、北靠红海路、南临河海路、西靠新园路。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1359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04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3148.4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约6815.78平方米),本工程共6栋9层住宅、5栋25层住宅、7栋配套用房、1栋地下汽车库(局部人防)。 2.1.3合同估算价:391743352.2元 2.1.4工期要求:930日历天(其中前期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报批、报建等9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审图报批报建30日历天,施工工期8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一、前期工作内容: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土地证、立项手续由招标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用地批准书;3、人防工程建设审批;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含人防、技防、配套设计);6、抗震设计审查;7、消防审查;8、气象审查;9、委托质量监督;10、委托安全监督;11、施工许可证;12、符合绿色二星建筑相关要求等。 二、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含地下室及基础设计)、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消防、人防工程、基坑支护、钢结构、标识标牌、门窗、智能化、景观绿化、绿色建筑、抗震支架设计、公共部位内装修、综合管线、PC深化等]、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地块按绿色建筑二星标准设计,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其设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三、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设备工艺流程设计、采购与维护,具体包括电梯、人防设备、装修等涉及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 四、施工内容: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的建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含场地平整、河道处理、施工临时围墙等)、基坑围护、人防工程、桩基、土建及安装工程(含水、电、消防、暖通、弱电等内容)、专业工程(公共部位内装修、门窗、钢结构、智能化、电梯等)、室外配套工程(含围墙、化粪池、道路、给排水、门卫、小区内配电房、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弱电管道等内容。另综合管线不包括室外电信、联通及移动、路灯、供电、供水、煤气等管线施工),抗震支架、信报箱、标识标牌及停车划线施工安装、遮阳卷帘、太阳能热水器、样板房装修、亮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海绵城市设计及施工、健身器材及儿童游乐设施、桩基工程检测等工程。 五、验收移交保修:海门市都市五星东区地块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具备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设计单位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施工单位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必须为在本投标单位的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3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证必须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须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面积及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3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图合格证书,面积及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必须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审查机构出具。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C)施工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3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证必须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须提供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面积及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自2017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 年1 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17年1 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7 年1 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只认可独立投标单位的业绩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企业业绩。分包单位业绩不予认可。 3.7一家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只能接受一家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联合投标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10 月21日至2019年11 月26日9 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1月26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差额履约担保若中标总价比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总价与招标控制价(391743352.2元)的差值向招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差额履约保函在中标结果公告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差额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整体工程完工止。)注:若中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差额履约担保,则取消中标资格。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 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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