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泉矿链轮轴组大修项目二次公告
2019-10-23 12:51:1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内蒙古-呼和浩特 招标业主/代理: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0.22 截止时间: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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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23,截止日期:2019-11-12,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灵泉矿链轮轴组大修项目二次,所属区域:内蒙古-呼和浩特,所属行业分类:电力行业,招标代理: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HMZB2019-10-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泉矿链轮轴组大修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HMZB2019-1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泉矿链轮轴组大修项目,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对一件1000/2000-30LL链轮轴组修复;一件1000/2000-47LL链轮轴组修复;一件61ZBC链轮轴组修复;一件115S链轮轴组修复;二件(2872)100/19LL链轮轴组修复;二件(2872)100/19LL 链轮轴组修复和二件208S链轮修复进行大修。

2.2项目名称: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泉矿链轮轴组大修项目。

2.3建设地点:内蒙古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2.4招标范围:

对一件1000/2000-30LL链轮轴组修复;一件1000/2000-47LL链轮轴组修复;一件61ZBC链轮轴组修复;一件115S链轮轴组修复;二件(2872)100/19LL链轮轴组修复;二件(2872)100/19LL 链轮轴组修复和二件208S链轮修复进行大修。

2.5 大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之内交货到扎煤公司机电总厂院内。

2.6质量要求:执行(GB/T24503-2009)和链轮检验规范(MT/T465-1995)验收标准。

2.7资金来源:自筹。

2.8合同付款方式:招标方无预付款,该项目大修完成,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供应商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10%,从使用之日算起,质保期六个月,到期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提供证明原件扫描件);

3.2.3投标人具备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矿用设备分会颁发的《刮板输送机驱动链轮、链轮组件矿用设备配件生产资质证》或生产厂家;

3.2.4投标人具有近年(2015年至2018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单份合同不低于10台80万元链轮轴组检修业绩不少于2份(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3.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质量控制、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7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2.8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已发布的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2019年10月22日10:00起至2019年10月27日17:00止),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名,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及银行账号: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0月22日10:00起至2019年10月28日17:00止。

4.2.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通知,投标人自行登陆平台查看。

4.2.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底单上传至网上,待审核通过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800元(捌佰元整)

4.2.6 银行电汇账号:

收款人: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支行

帐号:154039466422     

行号:10419100329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有效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

联 系 人:刘树义

联系电话:0470-656324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北元宾馆院内主楼三楼

联 系 人:张成             杜平

联系电话:0471-3339925    0471-3339903

电子邮箱:nmghmdl@163.com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键字:电力行业,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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