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吉林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9.10.22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24,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档案库房专用密集架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吉林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招标编号:20191016Z1166-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库房专用密集架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191016Z1166 -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库房专用密集架项目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库房专用密集架项目;
2、招标内容:档案库房专用密集架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4、供货期:合同签订,招标人下达供货期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采购、供货及其安装;
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6、预算金额:900万元;
7、本项目招标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一)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
(二)性能参数及规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招标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2016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为2019年10月22日到2019年10月29日16:00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9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 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6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拾捌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名称:吉林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号:0720622011015200005459。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光华路156-1号
联系人:王凤娟、刘继彦 联系电话: 0432-621000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华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百丰科技园
联系人:徐小龙 联系电话:0432-64640488
监督部门: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