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24,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村屯围墙、大门新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LGZ-CZGC-19006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GZ-CZGC-19006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村屯围墙、大门新建、维修工程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KGCGZX2019-019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筹备办公室,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村屯围墙、大门新建、维修工程。
2.2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4 标段划分:一标段:荆家村围墙新建项目;
二标段:莲花村围墙大门新建项目。
三标段:袁家村围墙新建、维修项目。
2.5 计划工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施工;
三标段: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施工。
2.6 计划投资:一标段:126.0455万元;
二标段:372.7148万元;
三标段:343.4036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接受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11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兴港街道办事处筹备办公室
地 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柏懿员
联系电话:0431-82526811
监 督 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港南大路3777号
联 系 人:张平
联系电话:0431-821586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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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