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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廉江校区运动场跑道、球场塑胶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2019-10-24 02:40:4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湛江-廉江 招标业主/代理: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加入时间:  2019.10.2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2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湛江廉江校区运动场跑道、球场塑胶改造工程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湛江-廉江,所属行业分类:跑道,招标代理: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招标编号:440800-201910-396-006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的委托,拟对 廉江校区运动场跑道、球场塑胶改造工程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00-201910-396-0068

二、采购项目名称:廉江校区运动场跑道、球场塑胶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94,934.15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工期

工程预算总价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廉江校区运动场跑道及球场塑胶项目

一项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

人民币2094934.15


 

二、项目情况介绍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廉江校区运动场跑道及球场塑胶项目

2)建设地址:湛江廉江市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廉江校区运动场跑道及球场塑胶项目,工程地点在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廉江校区内。

4)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后30日历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合格以上等级

7)保修期:本项目质量保修期按国家标准,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现场条件

1)施工用水、用电:施工用电、用水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2)临时设施: 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

3)工程施工应遵守校园和使用单位有关规定。

3、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采购范围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预算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采购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由成交供应商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承包。

4、磋商控制价(采购预算)及预算编制说明

4.1磋商控制价

本项目磋商控制价为2094934.1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5662.73元(供应商磋商报价时,必须按给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金额报价,不得改变计费标准和金额,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

4.2 预算编制依据

1、湛江市墨本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赤坎校区校道维修及球场塑胶项目”施工图、存在的有关问题答复的函;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及《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

4、主要材料单价采用《湛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遂溪县2019年5月、湛江市2019年5月及2019年第一季度材料参考价,缺项材料参考市场价;

5、人工费:人工的动态工资调整按湛建管[2019]62号文执行;

6、管理费:按照定额相关规定计算;

7、利润:按照定额相关规定计算;

8、措施费:按照定额相关规定计算;

9、其他项目费:按照定额相关规定计算;

10、增值税销项税额:根据湛建管[2019]62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3)》计价事项的通知”计算。

5、承包方式

根据采购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8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与采购人协商并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并且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方可分包。

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严格按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各种文物均属国家所有,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有文物,应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并即时报请采购人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3)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言及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机械等必须按响应文件所述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向采购人现场代表签到,到场签到时间不能少于总工期天数的90%,到场签到时间少于总工期90%的,每少签到一天罚款伍仟元。

2、材料要求和供应方式

1)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工程材料由成交供应商采购。

2)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的通知》湛府函[2011]329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3)本项目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禁止使用实心红砖。

4)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违规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采购商品混凝土(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违法建筑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的违规供应商名单,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的名单为准)。

5)主要工程材料是指在采购文件中“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中所列明的主要材料(如电线、插座、开头、电缆等电气元件;门窗、磁砖、水管、消防设备、灯具等),由成交供应商提前提供材料样品,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

6)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材料。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砂、石除外)。采购人将对所有购进的材料进行抽检,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的,应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部门进行复检,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及所迟误的工期和其他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所有材料应提前进场,材料进场前成交供应商应将进场材料的有关资料交采购人代表确认,在材料使用前提前24小时通知采购人代表验收并书面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若材料未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而成交供应商擅自使用,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每次需支付100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采购人代表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7)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材料样品,因而导致材料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工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采购人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按《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

3)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磋商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赔偿损失并交纳叁万元违约金。

5、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

1)成交供应商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符合采购人对工程档案资料的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清单一式两份,并按有关规定提供工程资料,若工程资料不全或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则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2)若本项目按湛财综[2003]38 号文的要求使用新型材料,成交供应商需按湛财综[2003]38 号文的要求预留足够的时间通知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还需按湛财综[2003]38 号文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资料。

3)工程结算完成终审后20天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一式叁份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4)成交供应商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按每天壹仟元人民币罚款,并扣留剩余工程款和不予进行工程竣工财务结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资料为止。

6、其它要求

1)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成交供应商不具备承建某部分工程的资质,成交供应商应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将该部分工程分包给资质符合要求的分包商施工。

2)本项目施工合同正式签立之前,由采购人确认有关计价条款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及有关规定。

四、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

1)完成本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工期为合同签订之后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采购人欢迎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工期的磋商文件。

3)本工程要求成交供应商按中标工期完成。提前完工或延期完工奖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执行。

4)因采购人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相关手续必须在5天内办理。

注:不可抗力的约定:经有关部门鉴定的五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湛江市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湛江市开发区出现降雨量大于200mm/h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同时参考国家最新的标准与规范及国外先进的有关技术规范。

3、 缺陷责任期

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期限实行,缺陷责任期为1年。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缺陷责任期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24小时内应派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成交供应商违约,不派员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返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成交供应商经过两次返修仍不能解决同一质量问题,采购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的,采购人自行派人维修,返修费用由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出,若返修费用超出质量保证金时,采购人将按有关程序向成交供应商追讨。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违约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成交供应商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4、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4.1结算原则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成交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如出现成交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高于采购人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情况,则结算时所执行的该项综合单价以采购人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对应综合单价为准。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市场价格,结合企业实际以及包括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影响磋商报价的因素和风险在内的所有风险系数都考虑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内,结算时综合单价按中标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除本工程合同另有约定情况外不作调整。

2、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若合同价中有相应类似单价,则按成交价中相应单价计算。若合同价没有相应单价,则按现行有关定额计算或法定信息价并乘以成交价磋商控制价的比值,由财政局审核后为准。

4.2付款方式

1)本工程的合同价为成交价。

2)合同生效开工后10天内,成交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由采购人按合同价款的30%(不含保修金)向市财政局申请预付启动资金。付款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以采购人提出申请时间为准。

3)成交供应商应按进度向采购人申报已完工程进度,作为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成交供应商申报的工程进度款(提供验收合格的工程验收资料),采购人在接到进度款申报表进行审核后14天内,按核定的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已完工程进度的85%(扣除保修金)支付成交供应商相应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价款的85%(扣除保修金)即停止付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书,并提交一份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含二份竣工图,竣工图编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送采购人审核。采购人在收到结算资料后,按采购人有关工程结算审核程序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完成后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

5)成交供应商持终审工程结算资料向采购人申请结算余款。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及有关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扣出工程预付款、进度款、3%保修金及水电费(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按合同价的5.00‰计算)等款项并拆除清理施工临时设施后向市财政局申请付清结算余款。

6)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本工程保留结算造价总额的3%款项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年后若成交供应商未违约,则全额退还;如有违约,则在扣出违约金后退还余款。

7)本项目付款必须汇入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

五、磋商报价说明

5.1磋商费用的承担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磋商报价说明

1、本工程的工程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各专业 工程计量规范等所规定的方式确定。

2、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报价(即磋商总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养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4、磋商报价为供应商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5、经确认的成交供应商磋商总报价(成交价)为本工程计费范围内各项费用的总和。

6、 采购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数量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它只是为供应商提供一个共同基础,不能完全作为最后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工程款支付的依据,供应商不得自行修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工程量清单。

7、磋商报价的费用组成和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应包括按采购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规费、税金按照湛江市现行有关规定计算。

8、 磋商报价应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和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所涉及的规范、标准以及采购文件为依据编制。

9、本工程不限制供应商磋商报价时使用何种定额,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和企业自身优势并自行考虑风险情况后进行报价。措施项目费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的规定由供应商自行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在磋商报价时必须按磋商控制价中的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10、报价应结合供应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11、采购单位代付应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有关费用,在支付工程预付款中扣回。

 

 

 

六、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主项或增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供注册建造师的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成交后进行公示)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

6、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才能在我市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活动。

7、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已登记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年10 月23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9 11 06 09 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9 11 06 09 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生 联系电话:0759-358581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江生 联系电话:0759-3610199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5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江 联系电话:0759-3585812
传真:0759-3585816 邮编:524043
(三)采购人: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湛江教育基地南环路1号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759-3610199
传真:0759-3610678 邮编:524084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3日


关键字:跑道,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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