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0-29,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动车段新增动车组入所在线智能检测系统采购结果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所属行业分类:铁路,中标商:苏州华兴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上32QNJI3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动车段新增动车组入所在线智能检测系统采购结果重新公示
时间:2019-10-29 09:34:18 编号:上32QNJI39 发布:上海铁路局物资处操作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动车段新增动车组入所在线智能检测系统采购结果重新公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动车段新增动车组入所在线智能检测系统”(编号: 上铁物招(2019)-231号)采购工作已完成,原公示有误,现将该项目拟中标(成交)人重新公示如下:
包件 |
排序 |
拟中标(成交)人 |
有效投标价 (不含税,元) |
第一包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苏州华兴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638053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成都铁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6415929.2 |
公示时间3天(国定假日除外)。
在公告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异议人认为采购人异议答复违规的,可向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处投诉。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采购人联系电话:021-5122 8252(接受异议)
021-5122 4728(接受异议)
采购人联系传真 021-5122 1718(接受异议)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处电话:021-5122 4179(接受投诉)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公室
2019年 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