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0,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哈尔滨哈铁两级院智慧检务建设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哈尔滨,所属行业分类:铁路,招标代理: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招标编号:SC[2019]5563,招标文件售价:自,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的委托,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2019]4375,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哈铁两级院智慧检务建设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哈铁两级院智慧检
务建设
二、项目编号:SC[2019]5563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69791645.70元)
四、标包划分:1个包
五、采购内容及用途: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哈铁两级院智慧检务建设
六、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工并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三年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且拟派项目团队须具备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显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十、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休息时间除外)在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12A)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2019年12月0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22A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
联系人:索先生 联系电话:0451-86426198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33号缤纷假日大厦12A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88992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