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导管室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海丰县,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招标编号:441521-201911-320023-0185,招标文件售价:150,开标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155号-157号汕尾分公司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的委托,对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导管室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911-320023-0185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导管室配套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62,5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导管室配套医疗设备;人民币1762500.00元 (二) 采购项目品目:介入诊断和治疗用材料 (三)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海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6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本年度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五) 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六)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 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155号-157号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1月15日 至 2019年11月2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详见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的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155号-157号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6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中段155号-157号汕尾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女士 | 联系电话:0660-320197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0660-660958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 地址:海丰县城红场路18号 |
联系人:江南 | 联系电话:0660-6609515 |
传真:0660-6608283 | 邮编:516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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