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晋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泽州一中重点区域及金村重点区域扬尘精细化管控服务采购项目,所属区域:山西-晋城-泽州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招标编号:HCJC-2019110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的委托就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泽州一中重点区域及金村重点区域扬尘精细化管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CJC-20191103
二、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泽州一中重点区域及金村重点区域扬尘精细化管控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采购包号 |
采购内容 |
备注 |
一包 |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泽州一中重点区域及金村重点区域扬尘精细化管控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2、采购范围: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预算金额:300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在职证明;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截止投标日期前半年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截止投标日期前半年任意一次任意一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收的凭据)及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须社保部门盖章);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2套,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否则可能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方式:
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止(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晋城市方程国际写字楼809室
3、联系电话:0356-8882426 13353569033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5、方式:现场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9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晋城市开发区万通商业广场2123号二楼前沿客厅
3、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9日15时00分
注: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泽州分局
联 系 人:董泽斌
联系电话:0356-2022718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晋城市方程国际写字楼809室
联 系 人:王凯
联系电话:0356-8882426 13353569033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