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鸡西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8,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鸡西约车管理平台项目,所属区域:黑龙江-鸡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鸡西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招标编号:LJJZ,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鸡西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约车管理平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鸡西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约车管理平台项目项目以竞争性磋商进行全过程代理,择优选定承包人。
1.本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鸡西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约车管理平台项目
1.2项目编号:LJJZ[2019]-JX1201
1.3项目概况:搭建监管服务平台及维护费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
1.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118万元。
1.6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7服务日期:合同签定后20日交付使用。
1.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合格标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须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入库。
2.3拟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内容资格的单位。
2.3.1响应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注:近三年内注册公司应提供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2)业绩: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开标截止日期前三年)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三项缺一不可)至少两个项目;注:近三年内注册公司应提供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3)项目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1、资格证明文件条款为必备项,缺少任何一项将不进行下一步评审。
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将资格证明文件条款原件进行扫描通过系统上传到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版为主)。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6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未被解除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惩戒的,严禁参与本项目磋商,核查路径为:
2.6.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2.6.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2.6.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
2.6.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3.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5.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将被拒绝参加磋商)
6.磋商保证金:
交纳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交纳方式:转账(必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专用账户。)
户名: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大桥分理处
行号:103266070040
账号:08700401040003785
到账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
注意事项:
a.各供应商应从其基本账户转账,并经常查询企业开户银行磋商保证金是否存在转账不成功或退汇的情况。
b.各供应商缴存磋商保证金应按项目所投标包转账或汇款,不得将所投多个项目或多个标包的磋商保证金合并转出或汇出,不得将所投单个标包的磋商保证金拆分转出或汇出。
c.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采购名称,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将导致磋商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
d.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磋商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加磋商。(由于银行网银系统实时对账单显示到账情况可能滞后,建议供应商最迟于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交纳磋商保证金)
7.响应文件递交:
7.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13时00分
7.2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发街200号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19年11月29日13时00分
8.2磋商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松发街200号 (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发布。
10.其他
本项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鸡西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地址:黑龙江鸡西市西山路18号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467-2131700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军办114-4-1-1
联系人:张泽
电话:1854515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