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鸡西市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19,截止日期:2019-1,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鸡西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维保费项目,所属区域:黑龙江-鸡西,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鸡西市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招标编号:RK-2019-,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鸡西市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维保费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的委托,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鸡财采计(2019)字1205号】,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鸡西市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维保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鸡西市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维保费项目;
二、项目编号:RK-2019-1118-1205;
三、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服务期限:合同约定;
五、服务内容:监控系统硬件维护保养、易损件更换、故障硬件维修或换新服务、软件安装、升级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预算金额:296,689.00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8.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采购内容;
8.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8.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8.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九、资格审查方式
9.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1:00至14:00~16:00(北京时间)到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10.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如需邮寄纸质版谈判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经办人)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鸡西市鸡冠区星河公馆A2号楼11号门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鸡西市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
采购人地址:鸡西市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
采购项目经办人:吴先生
经办人联系电话:0467-288990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星河公馆A2号楼11号门市
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常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67-2560000
邮 箱:778401337@qq.com
黑龙江瑞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