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西北师范大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20,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兰州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兰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西北师范大学,招标编号:2019zfcg02586(GSJY-ZC2019486),开标地点:第八开标厅,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西北师范大学委托,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2019zfcg02586(GSJY-ZC2019486)
3.隶属品目:货物
4.隶属行业:教育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 | 品目名称 | 本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组合家具 | 文化交流中心办公家具 | 项 | 1 | 258780.0 | 25.878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其他货物 | 文化交流中心电子设备 | 项 | 1 | 340700.0 | 34.07 | 详见招标文件 |
3 | 装修工程 | 学术交流中心装饰工程 | 项 | 1 | 237880.0 | 23.788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项目总预算 83.73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优先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特定资质要求(第三包应提供)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②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在本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1-21 00:00:00至2019-11-27 23:59:5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下载,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中“电子服务系统v2.0电子版操作说明”,下载标书的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
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11 10:30:00
2.开标时间:2019-12-11 10:30:00
3.开标地点:第八开标厅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连荣
2.联系方式:1809315450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2.采购人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67 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俊 0931-797154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95号移通家园1单元20楼120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连荣 18093154502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西北师范大学或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