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延庆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23,截止日期:2019-12-17,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朝阳区[延庆]延庆区农村供水站升级改造与新建水源工程消毒设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朝阳区,所属行业分类:消毒设备,招标代理: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延庆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招标编号:ZB-19-39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延庆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庆区农村供水站升级改造与新建水源工程(消毒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庆区农村供水站升级改造与新建水源工程(消毒设备)
项目编号:ZB-19-3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凯
项目联系电话:135013787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京张路口南
联系方式:朱工 010-691459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凯 1350137878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5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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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毒设备购置、安装、调试 |
联合消毒装置(紫外线消毒器+加药消毒器) |
96 |
处理水量0-50吨/小时 |
联合消毒装置(紫外线消毒器+加药消毒器) |
5 |
处理水量50-100吨/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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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 |
102 |
处理水量0-50吨/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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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 |
4 |
处理水量50-100吨/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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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运营维护 |
394个单村供水站消毒设备运营及维护服务 |
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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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次氯酸钠发生器和紫外线消毒器生产企业;(3) 次氯酸钠发生器和紫外线消毒器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的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4) 具备同类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消毒设备产品的供货及运营维护服务业绩;(5)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4.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华腾世纪总部公园I座506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6层开标室,最终以当天大屏幕显示为准(北京市延庆区庆园街6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地点:北京市延庆区
2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佰叁拾肆万伍仟贰佰元整(¥9345200元),其中消毒设备609.72万元,一年运维费用324.8万元
3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钟佳琦;联系电话:010-66419876-0583
4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5发售招标文件前必须携带审查的资料:
1)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须注明购买招标事宜);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次氯酸钠发生器、紫外线消毒设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需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网站(http://www.bjyq.gov.cn/yqggzy)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注册操作流程可参考延庆区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www.bjyq.gov.cn/yqggzy/)—【服务指南】栏目-《CA数字证书注册及绑定指南》。网上报名成功后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6本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