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医院(东院、本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包、第四包)二次KZZB-2019328
2019-12-04 13:10:4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克孜勒苏 招标业主/代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财政局/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2.03 截止时间:  2019-12-25

摘要:本公告受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财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4,截止日期:2019-12-25,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克孜勒苏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医院东院、本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克孜勒苏,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代理: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财政局,招标编号:KZZB-2019328,招标文件售价: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KZZB-2019328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第二包(东院)

1批

3264550

医养结合设备

(设备清单详见附件)

具体详见参数附件或招标文件

2

 第四包(本院)

1台

350000

多功能验光曲率地形图仪(进口)

具体详见参数附件或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合格投标供应商; 

(2)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5)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 

(6)进口设备需提供关于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如是英文还需提供翻译后的文件)(注:二包、四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首次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带所有资料的原件到(克州财政局采购办或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五、报名起止时间:

1、报名地点: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起止时间:2019125  日至20191211 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1000-140下午1600-1930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投标企业须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审核,审核成功后方可报名。有关注册审核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kzggzyjy.com.cn)下载中心栏目中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及供应商投标报名操作手册。报名成功后持电子回执单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5 日至2019年12月14 日(含节假日)  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2.招标文件(发售/获取)地址: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博格拉广场A903室)

3.标书售价()200 /现金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电子回执单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2月25  日上午 10:30 

八、投标地址: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克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

九、开标时间:2019年 12月 25  日上午 10:30

十、开标地址: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图什市帕米尔路克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n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第二包(东院) 60000 中国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6232638300100439402 电汇、网银 请备注项目分包
2 第四包(本院) 7000 中国银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6232638300100439402 电汇、网银 请备注项目分包

十二、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招标文件)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甘安莉 

联系电话: 14709086288 

地址:  阿图什市博格拉广场A座903室 

2、采购人名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人: 陈桂花 

联系电话: 189976962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克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魏佳佳  

监督投诉电话: 0908-4230287 

附件信息: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东院公告原2019.12.2 二次.docx

19.2 KB

关键字:医疗,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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