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宝山区2019年罗店镇联合村美丽乡村配套河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宝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9年罗店镇联合村美丽乡村配套河道整治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罗店镇联合村美丽乡村配套河道整治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204-027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9-z9055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工程位于宝山区罗店镇5条河道,包括白埝沟、白念稍、池塘沟、宅度和周家宅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整治河段轴线总长约1163米;疏拓河道轴线长约1111米;土方总量约8908立方米;新建护岸约1757米;新增绿化面积约7059平方米;新建通道约1197平方米;新建护栏约826米;新建雨水排放口7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交付地址:宝山区罗店镇
6、交付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3806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3806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节能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2-05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12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所有上传资料需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非特别注明,否则不接受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2)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2-05 17:00:00至2019-12-12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在上传报名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12月05日至2019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验证,逾期不再办理。(2)现场报名验证需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采购代理机构将核验各潜在投标人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资料与现场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通过现场验证合格的供应商将确认其网上报名成功,发放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2-17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2-17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磋商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2)磋商文件规定需要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电子版1份,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报价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3)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投标人需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各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查看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6655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258号5幢303室 |
邮编: | 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6655号 | 邮编: | 201206 |
联系人: | 谭祝慧 | 联系人: | 潘爱伟 |
电话: | 13801801280 | 电话: | 18221593060 |
传真: | / | 传真: | 021-5834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