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8,截止日期:2019-12-1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宜昌兴山县古夫镇农村公路麦仓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宜昌-兴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XSZ0591-201901-01G,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兴山县财政局兴采计备[2019]XM0723号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兴山县古夫镇农村公路麦仓桥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SZ0591-201901-01G
2、项目名称:兴山县古夫镇农村公路麦仓桥改造工程
3、项目预算:人民币33.8019万元
4、采购内容:该项目为古夫镇麦仓村麦仓桥拆除重建,新建桥梁桥跨采用1-5.5m框架桥结构,桥梁设计为斜交,斜交角度为30度,桥梁全长14.43m,全宽5.5m。(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7、安全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4.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5拟派本工程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以采购文件格式为准。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交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7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近3个月(2019年9月~11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8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9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10供应商2018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或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19年12月06日至2019年12月17日08时3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指南》)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08时30分。(注:08时0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电子光盘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大厅。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电子光盘,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12月17日08时30分
2、磋商地点: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熊毅
联系电话: 15997567258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夫子社区8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珂儒
联系电话:18707203128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25号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网址:http://ggzyjy.xingshan.gov.cn
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