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9,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吴忠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灯光音响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宁夏-吴忠,所属行业分类:广电,招标编号:ZXWY-NX-2019/01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灯光音响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委托,就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灯光音响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投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标采购单位
1.1采购人: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
联系人:张正军 联系电话:0953-5099690
1.2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联系人:卢 蓓 联系电话:0951-5676716
2.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灯光音响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2019NCZ(WZ)000982
采购文件编号:ZXWY-NX-2019/0102
4.采购内容
4.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89720.00元;
4.2采购内容:灯光音响及办公设备一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5.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1.2、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5.1.3、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
5.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代表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5.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3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6.公告期限:2019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
7.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7.1获取时间:2019年12月8日至12月11日,每天08:30-11:30、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等信息)、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登记后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下同;采购代理机构自开标时间前半小时开始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2日15时00分整;
8.3投标(开标)地点: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256号美铂大厦四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正信炜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