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9,截止日期:2019-12-23,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海淀区[海淀]清河街道2020年地区环境秩序整治劳务外包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北京-海淀区,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招标代理: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TC190ND80,招标文件售价: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河街道2020年地区环境秩序整治劳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河街道2020年地区环境秩序整治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TC190ND8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雪娜、邓嘉莹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0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路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路路010-629262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雪娜、邓嘉莹010-6210804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6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名称:清河街道2020年地区环境秩序整治劳务外包项目
数量:一批
用途:聘请专职环境秩序整治管理员队伍协助城管分队等清河街道地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日常清河地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等。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投标人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1)具有有效的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3.4 供应商须按要求进行磋商报名,如未按要求进行磋商报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3.2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23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09日 12:00 至 2019年12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bjhd.gov.cn/)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2.磋商报名程序:(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CA数字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bjhd.gov.cn/),查阅【服务指南】——【CA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新用户注册,取得CA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ggzyjy.bjhd.gov.cn/),选择【网上办事】——【投标人】栏目,应用CA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3)标书下载及投标报名,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下载预览磋商文件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磋商报名。如未按要求进行磋商报名,视同放弃本项目投标。3.磋商文件下载及磋商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起至2019年12月16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23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五层竞标室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2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五层竞标室2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雪娜、邓嘉莹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04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