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10,截止日期:2019-,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文山州:空调及执勤点生活电器采购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文山州-文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云南菲迪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标编号:FDK-D1901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DK-D19010
1.采购条件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菲迪克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委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空调及执勤点生活电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空调及执勤点生活电器采购。2.2采购预算金额:21.59万元(①空调预算:16.81万元、②生活电器预算:4.78万元)。2.3采购内容:①空调(1.5P变频空调、3P变频空调)、②生活电器(洗衣机、消毒柜、冰箱、抽油烟机、光电两用太阳能热水器、双温冷藏冷冻柜、点菜柜、煤气灶、饮水机、电视机)。(详见采购清单及详细参数)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安装完成。
2.6质保期:空调整机六年免费包修,终身上门维护。其他设备质保1年。
2.7质量要求:提供的产品需全新无损坏,功能齐全,并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8验收标准:专人负责对照招标技术参数及规格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拒付款。
3.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的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新成立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月表);
(3)供应商2019年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可不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书或产品图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 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项目截止时间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12月10日08时30分至2019年12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进入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s://ws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未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企业数字证书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4.2请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19 年12月1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资料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一套递交至云南菲迪克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文山市铝业小区1期5幢1-103号商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4.3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现场确认磋商资格,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现场确认磋商资格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磋商。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08时30分,地点: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文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保证金转账需绑定账号,如出现保证金未绑定账号且保证金已扣款现象,视为保证金未缴纳)。
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交入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磋商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银行账号:5326218401822410005843
保证金查询电话:0876-3037966
供应商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查验。
保证金交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银行转账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3)本系统为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5)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6)保证金退还: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2)成交供应商人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交易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保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文山市东文路2号
联 系 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18848710966
代理机构:云南菲迪克招标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
地 址:文山市铝业小区1期5幢1-103号商铺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4736671140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
至:(代理公司名称)
我公司已熟知本次磋商采购工作的相关事宜,并将按照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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