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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12-13 02:00:4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四川-遂宁-船山区 招标业主/代理: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9.12.1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13,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遂宁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遂宁-船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呼吸机,招标代理: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编号:510903201900036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903201900036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 公告发布时间 2019-12-12 14:54 采购人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162号,联系方式:曾先生,1388250126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金丝楠酒店对面),联系方式:方女士,0825-808905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曾先生,电话:13882501265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7.2投标人非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7.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4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资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注册证。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2019-12-13 09:00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2019-12-19 17:00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磋商文件现场发售,购买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金丝楠酒店对面) 磋商文件售价(元) 400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金丝楠酒店对面)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12-26 13:3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12-26 14: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金丝楠酒店对面)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2-26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火车站商步街城东一栋C3楼(金丝楠酒店对面)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 额: 1万元 。(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泉支行(曾用名:遂宁市遂州农村信用合作社灵泉分社)。 银行账号:35910120000002428。 银行行号:314662002011。 交款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注:1、转账、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转账信息须能体现为该项目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如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等,如无法全面体现可以简写,其他方式交纳的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提供一份交纳凭证原件。 2、采用保函交纳保证金的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或担保机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最高担保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担保的内容及赔付事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金融或担保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保证金)。 (2)投标保函最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保证金数额。 (3)投标保函的有效期限不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截止后 30 日。 (4)供应商应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之前,将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原件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交纳保证金的注意事项如下: (1)其支付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保证金数额。 (2)支票、本票的收款人须为四川琪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汇票的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须上述保持与“收款单位”信息保持一致。 (3)供应商应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之前,将支票、汇票、本票原件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换取收据。 4、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须附一份加盖公章的磋商保证金汇款、转账的转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代理机构开具的其他方式交纳的接收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逾期交纳的概不接收。 预算金额(元) 780000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C3589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附件。 其它补充事宜 备注 1、财政监督电话:0825-2313824,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8万元,3、本项目招标编号为:QXZB竞磋(2019)080号,请以此为准,3、本项目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PPP项目标识 否

关键字:呼吸机,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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