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24,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恩施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二次,所属区域:湖北-恩施-利川,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招标代理: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LCZFCG2019(X)---H121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就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19(X)---H1216
三、采购内容:承载式越野车一台。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00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异常经营目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须通过网站查询且附网站查询截图(3张)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六、本项目无须报名。
七、本项目在开标时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情况进行审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资格要求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信用查询记录(3张)】作为开标时供应商进场依据,如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或资料原件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将不得进入开标会场,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概不负责。
八、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9时。
九、招标文件送达及招标地点: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利川市经济开发区--利川市南环大道东路3号--福仁佳苑)二楼1号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58.52.192.225:10080/lcweb/jyxx/)、中国利川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利川市南环大道东路3号--福仁佳苑二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18-7238995
采购人: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
地址:利川市灯塔巷64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18-7282169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