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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灵武市再生资源示范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2020-01-04 01:31:1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宁夏-银川-灵武 招标业主/代理: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加入时间:  2020.01.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04,公告主要内容为:宁夏银川灵武市再生资源示范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所属区域:宁夏-银川-灵武,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采购业主:灵武市综合执法局,招标编号:2019NCZ(YC)00144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灵武市再生资源示范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灵武市再生资源示范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计划编号:2019NCZ(YC)001446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组织和实施。现将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灵武市再生资源示范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项目 
2.项目编号:BJJYNX-2020-0101
3.项目概况 

3.1项目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

3.2项目现状: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综合污水处理厂,主体工艺采用改良型A2/O工艺,污水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该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初开始试运行,现阶段已正常运行。

3.3项目规模:占地面积24.2亩,设计规模2500吨/日。

3.4采购预算:136.75万元/年。

3.5项目合作期:8年

3.6项目运营内容:委托运营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为工艺调试、工艺运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厂区环境卫生、湿地在线设备运营、厂内绿化,厂外湿地维护、安全管理及其他运营事项,保证灵武市再生资源示范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4.1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专业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信用记录: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内);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4.7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供应商,请于202014日至202011018:00时持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nxggzyjy.org/)按系统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980000咨询。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免费下载。

6.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万元(¥20,000

缴纳方式:以转账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持CA锁按网上系统提供的账户及账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

缴纳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1179:0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标前答疑会、现场踏勘:不组织。

9.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9.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9.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10.公告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和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开标前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政府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栏及相关答疑澄清文件,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1.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灵武市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马洁    

联系电话:0951-4029379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栏

采购人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256号

联系人

李备战

电  话

17711802411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栏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乐华仕健康产业园9号楼                

联系人

罗丽

 

0951-3805777

邮  箱

zbnx@bj-jy.com

 

 



关键字:污水处理,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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