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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大武口车站14道增设客运办理设施改造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2020-01-09 12:50:5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甘肃-兰州 招标业主/代理: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1.08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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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09,公告主要内容为:甘肃兰州大武口车站14道增设客运办理设施改造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兰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DWK-WZ,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武口车站14道增设客运办理设施改造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时间:2020-01-08 16:45:45 发布:银西铁路银川至吴忠客专工程建设指挥部


大武口车站14道增设客运办理设施改造工程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WK-WZ
交易编码:A04-1262302431616022XQ-20200103-027574-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大武口车站14道增设客运办理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关于大武口车站14道增设客运办理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兰铁计统函〔2019〕4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该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将大武口车站既有14道调车线改造为旅客列车到发线引起的相关工务、电务专业设施设备室内外改造及增设接触网等工程,14道中部外侧新增客运站台1座(250m×10m×1.25m),新建客运站房1座(512㎡),并配套客票、安检等客运业务系统。既有14道轨道衡及房屋迁至牵3线,拆除59号道岔及15道装卸线。新增环形进站道路,实现站前广场西侧与长虹路贯通,远期预留广场东侧道路向南连接至工人西街,并贯通文明北路。
2.2招标范围: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见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90000分至2020114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投标人因未在网上注册和未按时在网上投标登记而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2月11日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铁路建设工程网(http://www.rebcenter.com.cn)、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41号
邮编:750011
联 系 人:杨文岳、蒲文元
电话:0951-3830231、0951-3830232
电子邮件:bytlw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层7层
邮编:100036
联 系 人:何春雷、雷前
电话:0951-3830520
电子邮件:ztwzgjzb@163.com
2020年1月8日

招标公告附表
附件1

序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备注
1
四电物资
WZ-01包件
(四电物资)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物资(电缆、混凝土支柱、接触网钢支柱、承力索、接触线、铝包钢芯铝绞线)须具有近3年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国有电气化干线及以上铁路近3年内同类物资(电缆、混凝土支柱、接触网钢支柱、接触线、铝包钢芯铝绞线) 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本包件物资均允许外购,其中电力电缆、信号电缆、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须具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视频监控系统摄像机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
轨道衡
WZ-02(轨道衡)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投标物资须具有国有电气化干线铁路近3年内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代理商须满足: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
(2)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3)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
单开道岔
WZ-03(轨道结构材料)

6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须具有时速120公里及以下整组道岔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2)道岔、I型、Ⅱ型弹条须取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代理商须满足: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
(2)道岔、钢轨扣配件具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3)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4
交叉渡线道岔

1
5
尖轨

2
6
钢轨扣配件

4396
7
混凝土轨枕
WZ-04(轨道结构材料)
根/组
2198/7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符合其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物资须具有近3年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铁路项目近3年内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代理商须满足:
(1)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万元;
(2)混凝土轨枕具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混凝土岔枕允许外购;
(3)代理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注:具体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关键字:工程,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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