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团风县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1,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黄冈团风县淋山河法庭室内吊顶工程磋商邀请函,所属区域:湖北-黄冈-团风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团风县人民法院,招标编号:HRC2020011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团风县淋山河法庭室内吊顶工程
磋商邀请函
受团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团风县淋山河法庭室内吊顶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团风县淋山河法庭室内吊顶工程
二、项目编号:HRC20200110-0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工程概况及采购内容:
1、建设内容:团风县淋山河法庭室内吊顶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施工地点:团风县淋山河法庭。
3、工期: 15 日历天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 280509.02 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7.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有效;
8.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于2020年01月13日起至2019年01月17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4:30时获取。
2、领取询价文件地点: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团风新车站尚一特酒店前两百米荣事达三楼)
九、磋商文件递交:
1、磋商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01月22日上午09:00至10:00时止。
2、磋商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团风新车站尚一特酒店前两百米荣事达三楼)
3、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01月22日上午10:00时。
4、磋商地点: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团风新车站尚一特酒店前两百米荣事达三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代理服务费:
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5000元人民币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团风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团风新车站尚一特酒店前两百米荣事达三楼
联 系 人:黄妍雪
电 话:0713-612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