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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县塔瓦库勒乡鹅产业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0-01-15 02:21:1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新疆-和田-和田 招标业主/代理:  和田县塔瓦库勒乡人民政府/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1.1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和田县塔瓦库勒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5,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和田和田县塔瓦库勒乡鹅产业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和田-和田,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和田县塔瓦库勒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HTXZFCG(2020FS)007,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TXZFCG(2020FS)007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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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和田县塔瓦库勒乡鹅产业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包一) 4456533.7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 和田县塔瓦库勒乡鹅产业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包二) 1602226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和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以上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6、包一需提供以上资料,包二需提供以上资料以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1-15 至 2020-01-23 19:30:00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第四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件(以上证件资料须提供加盖鲜红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核对)于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3日(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在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2-10 12:00:00 

七、    投标地址: 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八、    开标时间: 2020-02-10 12:00:00 

九、    开标地址: 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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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和田县塔瓦库勒乡鹅产业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包一)投标保证金 80000 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8770 1001 2010 1219 84578 电汇或转账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
2 和田县塔瓦库勒乡鹅产业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包二)投标保证金 30000 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8770 1001 2010 1219 84578 电汇或转账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魏扬  

联系电话: 15026131999   

地址:  和田市东巴克路1号玉府大厦三楼   

2、采购人名称: 和田县塔瓦库勒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艾麦提江·萨吾提  

联系电话: 1334538333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和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柏杨   

监督投诉电话:  0903-2946349  

地址: 和田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附件信息:

和田县塔瓦库勒乡鹅产业标准化养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docx

18.6 KB

关键字:其他,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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