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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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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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公告内容
一、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晋城城区道路绿化隔离带苗木管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晋城城区道路绿化隔离带苗木管养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
2.3采购内容:晋城镇庄?路、两个环岛、龙潭路一期道路、西北绕城道路、西南绕城道路绿化隔离带面积共计43965.8平方米。盘龙路、古滇文化广场北侧、兴益街、祥和街、庄?西路、庄?路行道树绿化面积共计4940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要求”。
2.4服务期限:按照绿化管养要求管养,(2020年-2022年)管养时间三年,管养合同一年一签。
2.5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DG5301/T 24-2017、《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及其它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分别符合所要求的绿化管养等级标准,保持涉及的绿化景观效果提升,在绿化管养期内保证苗木全部成活,成活率100%。
2.6采购预算:三年合计人民币1656868.80元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养护,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的失信信息查询材料;
(2)提供2016至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来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至少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及资料员各1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园林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证或执业/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在本公司的个人社保证明材料。
3.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统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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