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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HHG2020001:红河州交通运输局7条在建地方高速公路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公开招标
2020-01-17 01:41:2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红河 招标业主/代理: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加入时间:  2020.01.1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7,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红河:红河州交通运输局7条在建地方高速公路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红河,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招标编号:HHG2020001,开标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三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7条在建地方高速公路项目

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红财采函〔201910号)等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7条在建地高网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服务机构,招标内容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及项目介绍

2.1招标编号:HHG2020001

 2.2招标内容:红河州交通运输局7条在建地高网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机构(具体产品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批准之日止。

2.4质量标准: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及云南省、红河州的高速公路全过程审计其他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写》、《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指南》、《公路水运基本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等。)

2.5奖励机制:设置审减奖励,审减金额在3%以内(含3%)的按审减金额的3‰予以奖励;审减金额在3%以上的按审减金额的5‰予以奖励。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元阳至绿春高速公路跟踪审计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1,723,700.00元;

第二标段:蔓耗至金平高速公路跟踪审计服务,最高投标限价6,007,000.00元;

第三标段: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红河段)跟踪审计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3,581,400.00元;

第四标段: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二期)跟踪审计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120,200.00元;

第五标段:蒙自至屏边高速公路跟踪审计服务,最高投标限价5,001,200.00元;

第六标段: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红河段)跟踪审计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640,000.00元;

第七标段:建水(个旧)至元阳高速公路跟踪审计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5,181,300.00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和财政行政机关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应以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为牵头人,另一成员须具有财政行政机关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标处理。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及查询截图(必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3.5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并交相关部门处理.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中标结果发布后,招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若中标人有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中标资格

3.6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标段中的任意5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均为最高位中标候选人时只允许根据标段预算从高到低中一个标段,另一标段则由次高位中标候选人中标。若推举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为其他标段中标人时,则由第四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以此类推。

3.7已为本批次招标具体标段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不得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的PPP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有利害关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知公告中查看)

1.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谈判文件格式为*.ZCZBJ )   

2.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数字证书 运维服务 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如果投标供应商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4.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需按照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此次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携带电子投标文件(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按时到开标地点开标。

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开发:北京筑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子林              联系电话:0873-3053009

客服电话:400-9618-998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时间

1.递交地点:天马路与振兴路交岔口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截止时间:2020212日上午9:00前。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土地出让中心可以拒绝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若为法人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时参加。

4.投标人若不是法人请带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CA数字证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按时参加。

六、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三楼

2.开标时间:2020212日上午9:00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八、质疑

8.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产品参数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评标过程、结果质疑的以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采购文件产品参数受理质疑单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873-3733232

招标过程、结果受理质疑部门: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0873-3197062

8.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项目名称;

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

4)质疑对象;

5)联系电话和地址;

6)质疑的日期;

7)质疑人署名;      

8)质疑不能用传真形式。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受理无效的质疑函。

8.3采购人、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九、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红河州州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红河州财政局)。

集中采购机构: 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519办公室

联系人:潘战军、高静

联系电话/传真:0873-3197062    3197062(传真)

附:保证金名称账户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蒙自明珠路支行

第一标段保证金账号:6232813910001011105

      保 证 金 金 额:20,000.00元人民币/标段

第二标段保证金账号:6232813910001011121

      保 证 金 金 额:20,000.00元人民币/标段

第三标段保证金账号:6232813910001011147

      保 证 金 金 额:20,000.00元人民币/标段

第四标段保证金账号:6232813910001011162

      保 证 金 金 额:20,000.00元人民币/标段

第五标段保证金账号:6232813910001011188

      保 证 金 金 额:20,000.00元人民币/标段

第六标段保证金账号:6232813910001011204

      保 证 金 金 额:20,000.00元人民币/标段

第七标段保证金账号:6232813910001011220

      保 证 金 金 额:20,000.00元人民币/标段


关键字:公路,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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