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8,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保山:环线三骑行步道建设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云南-保山-腾冲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腾冲市教育体育局,招标编号:CKZBTC2020-00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环线三骑行步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CKZBTC2020-0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方式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委托,就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环线三骑行步道建设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选择磋商单位。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和报价。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腾冲市教育体育局环线三骑行步道建设项目;
1.2采购预算金额:1720000.00元;
1.3采购内容:包含“腾冲市教育体育局环线三骑行步道建设项目”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除特别注明者外)的施工建设,包含以及涉及到的工程检验、验收、工期承诺及质量保修等。
1.4工期:30天内交付验收(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1.5项目建设地点:五合乡、芒棒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7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建设完成,达到质量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后另行支付。
1.8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包件,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磋商单位资格要求
磋商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条件;
3.1磋商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磋商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回执单;
3.3磋商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磋商单位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磋商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今)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类似业绩指资质承包范围内150万元及以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6磋商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
3.7现场踏勘要求:报名参加本项目磋商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响应文件所需现场资料,不参与现场踏勘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磋商机构须提供报名签到表及现场踏勘照片5张以上作为已踏勘证明材料(照片应与实际踏勘点对应,须标明踏勘详细地点,提供照片必须为真实材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3.8磋商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9磋商单位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信誉要求:磋商单位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磋商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现场踏勘统一集中组织,踏勘时间为2020年02月01日,集中签到时间为早8:00至8:20分,迟到视为自动放弃踏勘,集中签到地点:腾冲市腾越镇国际商贸城14栋3楼,签到结束自驾车前往,组织踏勘机构不统一安排车辆。参与现场踏勘的人员出具报名回执单及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时到指定地点方可签到并参与踏勘。
4、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的单位于 2020-01-19 08:00 至 2020-01-23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5.磋商保证金
5.1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5.1.1本次磋商的保证金为 20000.00 元。
5.1.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300012751433012
联系电话:0875-5155289 0875-5187873(传真)
注:
(1)保证金必须从磋商单位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磋商单位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还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对所磋商项目标段进行磋商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报价。
5.1.3报价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③未成交磋商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原缴纳账号。
5.1.4成交磋商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5.2一旦发生下述行为,磋商单位将放弃追索磋商保证金的权利:
5.2.1报价磋商单位在提交磋商回函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回函文件的;
5.2.2报价磋商单位在磋商回函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2.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回函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磋商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2.4报价磋商单位与采购人、其他磋商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2.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资格审查
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7.磋商报价回函文件的递交
7.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2-04 08:30。
7.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http://www.tcggzyjyw.com,报价单位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报价文件回执”,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7.3网上递交磋商报价回函文件后,还须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报价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4成交磋商单位在成交公示结束后,须提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宝峰路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至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将不予上传成交通知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镇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75-5135881
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宝峰路国际商贸城14栋三楼
联系人:艾志元
联系电话:13987538671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010-86483801 15718756812
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