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年鼓楼区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出...
所属区域: | 江苏-南京-鼓楼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挹江门办事处/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1.1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挹江门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2020年鼓楼区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出...,所属区域:江苏-南京-鼓楼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挹江门办事处,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4386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2020年鼓楼区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S3201010367154386001 |
项目名称 |
2020年鼓楼区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程 |
标段编号 |
AGL200003-01ZG |
标段名称 |
工程总承包 |
计划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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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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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2月3日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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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GL200003-01ZG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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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0年鼓楼区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程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以2020年鼓楼区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程总承包(鼓建发[2019]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挹江门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736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364.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736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364.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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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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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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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7364万元,涉及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等4个街道的8个小区整治出新;整治房屋95幢,房屋最高9层,总建筑面积约28.4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1.08万平方米。 |
2.1.3 合同估算价: 6628.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3月02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4月01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08月28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总投资7364万元,涉及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等4个街道的8个小区整治出新;整治房屋95幢,房屋最高9层,总建筑面积约28.4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1.08万平方米。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设备、材料等)、工程施工(包含拆违拆破、装修、水电、暖通消防、大门、围墙、道路、车棚、绿化、智能化、功能用房加固、配套设施等施工),以及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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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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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 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第①-③条款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或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或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或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设计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则申请人应提供立项批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2)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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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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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或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建筑面积、金额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则申请人应提供立项批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2)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7月至- 2019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①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担任;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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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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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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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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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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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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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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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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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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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评审:(满分35分)
1.1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含工艺、电气、环境、安全要求等参数辅助配套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 设计说明(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2 总平面布局(2):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 总平面布局(3):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3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针对各小区现状,满足各小区出新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3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3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4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效果图、立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5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6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6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7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要求,要有海绵城市专篇,根据各小区布局体现海绵城市元素。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8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8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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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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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4%;4.5%;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满分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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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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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优(2);良(1.8);中(1.6);差(1.4);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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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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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5分。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7月-2019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社保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等。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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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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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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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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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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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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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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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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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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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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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3 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4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8.6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 电子化工程总承包目前不支持远程解密请投标人携带CA锁现场进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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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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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挹江门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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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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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萨家湾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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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迈尧路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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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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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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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吴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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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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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 8342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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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85384810、1895197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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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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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8538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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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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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NJ_henggu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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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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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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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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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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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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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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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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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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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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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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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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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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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下午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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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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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GL200003-01ZG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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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0年鼓楼区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程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以2020年鼓楼区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程总承包(鼓建发[2019]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挹江门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736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364.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736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364.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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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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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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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7364万元,涉及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等4个街道的8个小区整治出新;整治房屋95幢,房屋最高9层,总建筑面积约28.4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1.08万平方米。 |
2.1.3 合同估算价: 6628.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3月02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04月01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0年08月28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总投资7364万元,涉及宁海路、挹江门、中央门及华侨路等4个街道的8个小区整治出新;整治房屋95幢,房屋最高9层,总建筑面积约28.4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1.08万平方米。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设备、材料等)、工程施工(包含拆违拆破、装修、水电、暖通消防、大门、围墙、道路、车棚、绿化、智能化、功能用房加固、配套设施等施工),以及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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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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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 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第①-③条款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或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或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或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建筑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设计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则申请人应提供立项批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2)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A)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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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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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或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单纯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在53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整治出新工程(不含外墙保温、加固改造、道路出新、村庄出新等工程)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建筑面积、金额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合同未标明建筑面积,则申请人应提供立项批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2)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7月至- 2019年1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①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担任;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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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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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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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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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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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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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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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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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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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评审:(满分35分)
1.1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含工艺、电气、环境、安全要求等参数辅助配套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1 设计说明(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2 总平面布局(2):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2 总平面布局(3):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3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针对各小区现状,满足各小区出新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3 建筑功能(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3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4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4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效果图、立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5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1.5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6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6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7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要求,要有海绵城市专篇,根据各小区布局体现海绵城市元素。优(3);良(2.7);中(2.4);差(2.1);无(0)
1.8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8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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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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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5%;4%;4.5%;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满分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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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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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评标环节陈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为主),评分分值控制在2分以内。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优(2);良(1.8);中(1.6);差(1.4);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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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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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5分。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7月-2019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社保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等。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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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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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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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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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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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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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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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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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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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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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3 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8.4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5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8.6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 电子化工程总承包目前不支持远程解密请投标人携带CA锁现场进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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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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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挹江门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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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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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萨家湾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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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迈尧路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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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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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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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吴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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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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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 8342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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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85384810、1895197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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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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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8538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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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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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NJ_henggu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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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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