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德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所属区域: | 湖南-长沙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0.01.21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1,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德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重新立项包1合同,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19]007759号-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德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0年1月21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07759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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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德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重新立项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7759号 |
(3)项目内容:德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重新立项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德雅小区一期项目范围内的综合楼及住宅等(0#、1#、2#)三栋建筑的所有主体工程、室外工程及附属工程的全部工程及设备(变配电、空调、电梯等)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建筑工 项目经理:罗永钊。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01292410.87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B0111-居住用房施工 |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德雅小区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否 |
/ |
/ |
1 |
项 |
10129241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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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2月05日,履行期限:545天。 |
地点:德雅小区项目部 |
方式:施工总承包 |
4.付款 |
1、①完成全部单体建筑±0支付扣除暂估金额、暂列金额后签约合同金额(计¥84,092,410.87元)的15% ,计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壹万叁仟捌佰陆拾元整(小写:¥12,613,860.00元);②全部单体建筑主体封顶完工支付扣除暂估金额、暂列金额后签约合同金额(计¥84,092,410.87元)的20%(含剩余50%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计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壹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小写:¥16,818,480.00元);③全部单体建筑外架垮架完成支付扣除暂估金额、暂列金额后签约合同金额(计¥84,092,410.87元)的20% ,计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壹万捌仟肆佰捌拾元整(小写:¥16,818,480.00元);④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⑤交付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经省财政评审中心审计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工程审计金额的97%;⑥二年的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如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且承包人提交期限为三年金额为100万元的防水工程保函后(防水工程质保期满后退还),根据承包人申请一次性支付完毕(不计利息)。如出现质量问题,则扣除相应返修费用后一次支付余款(不计利息,并扣除罚款、发包人授权第三人修补缺陷或扫尾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人民币贰佰叁拾壹万陆仟捌佰肆拾伍元伍角陆分(小写¥2316845.56元)计算。根据规定“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工程,应在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受监手续前支付安措费的50%,剩余50%应在工程开工满一年前支付到位”,由发包人支付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用帐户。首次支付包含在预付款中,比例为费用的50%,计1158422.78元;剩余50%包含在主体封顶完工费用中,计1158422.78元。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及调差引起的合同价款增加不在进度款中支付,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计后,根据结算审计的审定金额按上述第(5)、(6)款相关约定执行。工程款的支付采取银行转帐方式。所有工程款应拨付到本合同约定的帐号内,若承包方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帐号,应提交合法的证明文件,并提前7天通知发包人和代建单位,同时,承包方应承担帐号变更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受到相关单位处罚,影响发包人建设,在未按发包人要求处理事故或消除影响前,发包人暂停支付工程款。因承包人进度付款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0-12-05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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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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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杜登兵 |
委托代理人:陈光乐 |
电 话:85166568 |
电 话:18570660415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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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市芙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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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43001530061050000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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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施工总承包,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