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泽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2,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喀什泽普县11个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喀什-喀什,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泽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编号:KSZPX(GK)(2020)-HD-1,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KSZPX(GK)(2020)-HD-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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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泽普县11个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 | 1 | 3964200 | 批 | 污水处理设备 | 具体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2)法定投标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企业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设备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4)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需要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8)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中级以上职称;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开标时,以上资质材料均提供原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全部按要求提供原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1-21 至 2020-02-16 20:00:00 (不包含节假日)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西侧喀什特区设计(咨询)总部大厦8层803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2)法定投标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企业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年检合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设备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4)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上一季度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需要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8)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中级以上职称;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开标时,以上资质材料均提供原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全部按要求提供原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02-17 16:00:00
七、投标地址: 泽普县联合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法桐公园对面)
八、开标时间: 2020-02-17 16:00:00
九、开标地址: 泽普县联合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法桐公园对面)
十、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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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泽普县11个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 | 7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泽普支行 | 3012350009200012501 | 现金或转账 | 泽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楠
联系电话: 15299512885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西侧喀什特区设计(咨询)总部大厦8层803室
2、采购人名称: 泽普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 张大空
联系电话: 188099812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泽普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王茹
监督投诉电话: 0998-8246887
附件信息:
泽普县11个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项目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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